為了合理有效使用報告廳,保持良好的環境衛生和設施完好率,保證全院活動的有序進行,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1、報告廳使用申請表從網頁下載,經舉辦單位負責人審核后,經辦人持有效證件到輔樓三層教休室辦理相關手續。
2、活動主辦單位要對會議場所內所有物品負責,活動過程中如有設備儀器等發生故障及其它突發事件要及時聯系工作人員予以解決,不可擅自處理。物品丟失后要賠償,損壞后要負責維修,如無法修復按原價賠償。
3、活動結束后,活動舉辦單位要將會議場所清理干凈。做到地面無污跡、紙屑雜物;桌椅干凈整潔,如有移動恢復原位;墻面干凈,無粘貼現象。清潔工具使用后清理干凈并放回原位置。非會議場所原有物品一律清理干凈。
4、主辦單位在活動正式開始前3個小時方可進入學術報告廳,并由綜合保障服務中心工作人協助調試設備。
5、禁止使用單位在報告廳內私自亂接、亂拉電源線。
6、活動結束后由后勤保障處工作人員進行驗收,包括設備、衛生狀況,驗收合格后辦理交回手續。
綜合保障服務中心
2012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