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辦單位:院工會
二、協辦單位:體育部、黨政辦、教務處、學生處、團委、宣傳部
三、比賽宗旨
增強教職工體質與健康水平,推動校園全民健身運動的全面開展,活躍和豐富教職工的文化娛樂生活。
四、競賽時間和地點
時間:2014年4月29日—30日
地點:院田徑場
五、競賽分組
1.青年組:35歲以下(1979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2.中年組:36--45歲(1979年4月30日至1969年4月30日間出生)
3.壯年組:46歲--59歲(1969年4月30日至1954年4月30日間出生)
4.老年組:60歲以上(1954年4月30日以前出生)
六、競賽項目
1.競技項目
(1)男、女4×100米接力
(2)男、女跳遠(青年組)
(3)男、女立定跳遠(中年組)
(4)男子鉛球(5公斤)、女子鉛球(4公斤)(分青年組、中年組)
2.趣味群體項目
(1)3分鐘跳繩“∞”字形接龍:
競賽辦法:12人集體項目。比賽在足球場進行,每單位限報1隊,每隊12人(至少有4名女隊員)。
競賽規則:比賽開始前,參賽隊兩人持繩,其他隊員依次排成一路縱隊站在持繩人后,發令槍響后向,兩人開始搖繩,其他隊員依次逐個跳進一次后立即離開,跑至斜對面排隊等候。每人成功跳過記一個數,連續跳只記一個數,跳繩失敗不計數。3分鐘內成功跳過個數多者名次列前。
(2)車輪滾滾
競賽辦法:10人集體項目,比賽在足球場進行,每單位限報一隊。
競賽規則:比賽開始前,運動員進入比賽場地后在指定跑道就位,10名運動員腳踩在一個長約10米、寬約0.5米的布(條幅)連成的環形內站立,發令槍響后向前行進,完成50米的比賽;行進中不能有任何一名運動員的腳離開布踩到地面上;運動員肢體不可探出圈外,否則視為犯規,第一名運動員只可以靠跑道線來判斷自己的方向是否正確;以最后一名過終點線的運動員為準,用時少者名次列前。
(3)背靠背夾球接力
競賽辦法:10人集體項目,2人一組每單位限報一隊,且至少有4名女隊員。
競賽規則:比賽開始前,第一組運動員背靠背夾住一個軟排球站于起跑線前(2人一組共五組),發令槍響發令信號響后以最快的速度繞過轉折點回到起點,下一組接球背靠背夾住開始前進。五組全部依次完成,記時間。用時少者名次列前。比賽過程中如有球落地需將球撿回落地點夾好,繼續比賽。途中如以手、臂碰球,每一次罰5秒,如持續以手、臂持球跑,或未在規定接力區域內完成交接的均視為犯規,比賽中應絕對服從裁判,以裁判員的判罰為最終判決。
(4)滾靠地擲球
競賽辦法:個人項目,限老年組報名參加,分男、女組,報名人數不限。
競賽規則:距圓環靶8米,滾靠6次,進入內圓一球得3分;進入中環一球得2分,進入外環得1分,壓線球計分就高不就低,累計投分數為成績。
(5)100米跳繩跑
競賽辦法:個人項目,限青年組報名參加,各分工會限報男女隊員各兩名。
競賽規則:比賽開始前,運動員站于起跑線前,裁判發令后,運動員以搖繩一次跑一至兩步的頻率通過終點線為計時結束,用時少者名次列前。
(6)50米運球跑
競賽辦法:個人賽,限中年組、壯年組報名參加,各分工會各組別限報男女隊員各兩名。
競賽規則:運動員持球跑站于起跑線前,裁判發令后,運球快速跑過終點,全長50米,用時少者名次列前。途中球運出跑道或持球跑、踢球跑均為犯規。
(7)50米“趕豬”
競賽辦法:個人賽,比賽在足球場進行。限壯年組報名參加。各分工會限報男女隊員各兩名。
競賽規則:比賽開始前,運動員站于起跑線前,裁判發令后,用60公分長小棍,在跑道上推動一個足球向前滾動快速跑過終點。用時少者名次列前。球越過跑道兩側線視為犯規,裁判員有權取消比賽資格。
(8)柔力球擲準
競賽辦法:個人賽,限壯年組報名參加。各分工會限報男女隊員各兩名。每人20個柔力球,在5米外將球投入筐內,時間為20秒。
競賽規則:以20秒內投入筐中柔力球多者決定名次。
(9)百米定向
競賽辦法:個人賽。各分工會各組別限報男、女隊員各2名。比賽在足球場上進行,運動員借助指北針和地圖,按順序到訪場地上的檢查點,時間最快者為勝。
競賽規則:按國家體育總局頒布最新的定向運動規則執行。
七、競賽辦法
1.比賽均采用中國田協最新《田徑競賽規則》執行。(特殊情況于教練員領隊聯席會議商定)
2.運動員參賽時必須在胸前和背后同時佩帶號碼布,違者取消參賽資格。報名表中的運動員號碼由各分工會按報名順序依次自行編排。(××01 、 ××02、××03、----依次編排,先女子后男子)
八、參賽資格
凡我院在編工會會員(含合同制人員)身體健康者均可代表所屬分工會參賽。
九、報名辦法
1.每人限報兩項個人項目,兼報集體項目不限制。
2.教職工必須按照自己的年齡報名,查出不符合以上條件的,取消該隊比賽成績。
3.報名時間:參賽各單位須在學院網頁上下載運動會報名表,按規程要求認真填寫。紙質報名表加蓋本單位印章后,連同電子文檔,于4月10日18時前交院工會辦公室。(聯系人:杜青:13033481885 ; 趙太和:13033481881)
十、錄取名次和獎勵辦法
1.個人名次:
(1)男、女各單項均錄取前8名,按9,7,6,5,4,3,2,1計入團體總分(接力項目和群體趣味的集體項目雙倍記分),名次并列者,均計該名次積分,無下一名次。單項前六名給予獎勵。
(2)比賽報名人數(隊)等于或不足8名時,名次減一錄取,報名不足5人(隊)的該項目自動取消。報名單位接到通知,可更改報名項目。
2.團體名次:
(1)各單項得分相加為單位團體總分,按得分多少取團體總分前8名,如總分相同,按獲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如還再相等,按獲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此類推。
(2)獲團體前八名,頒發獎杯。
(3)團體前三名分別獎勵活動費1000元、800元、600元,四至八名獎勵各400元,其他各分工會獎勵200元。
十一、紀律規定:
1.運動員不得冒名頂替及參加不符合組別的項目。對違反本規定的運動員,屬個人項目,取消其本人比賽成績和名次;屬集體項目,取消單位比賽成績及名次;單位團體總分扣除20分。
2.個人項目提前20分鐘檢錄,集體項目提前30分鐘檢錄,檢錄未到者視為自動放棄。檢錄后由裁判員統一領入比賽場區。
3.教職工組報名表提交后,如需臨時更換運動員,須在該項目檢錄開始前一小時,向大會組委會競賽部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后方可更換。
十二.本規程未盡事宜,由本屆運動會組織委員會研究決定;規程解釋權屬本屆運動會競賽部。
太原工業學院體育運動委員會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