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院人才隊伍建設,切實吸引一批學歷層次高、專業知識強的急需、緊缺人才充實到人才隊伍中,有效改善我院人才隊伍學緣結構,不斷提高人才隊伍的整體素質,根據《山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晉人字[2008]118號)和《關于省教育廳管理高校和直屬事業單位提前招聘優秀、緊缺人才工作的通知》(晉教人[2013]15號)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省十二屆人大一次會議精神,以優化人才伍結構、提高人才隊伍素質為目標,積極推進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努力探索、完善人才隊伍補充和公開招聘新機制,為我省教育事業科學、持續、健康發展提供人才保障,為全省轉型跨越發展提供智力支持。
二、招聘原則
1.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
2.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3.堅持政府宏觀管理與用人單位自主權相結合的原則;
4.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5.堅持突出重點、突出高端、優中選優的原則。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十八周歲;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熱愛教育事業,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和奉獻精神;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專業及其他相關條件要求;
5.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2013年未就業畢業生和2014年應屆畢業生。
四、招聘崗位及計劃安排
招聘崗位為教師崗位。具體招聘崗位及相關資格條件詳見所赴高校招聘公告。
五、招聘時間
2013年12月1日-2014年3月31日。
六、招聘程序
1.信息發布
招聘方案經省教育廳、省人社廳審核批準后,在省人社廳、省教育廳及相關院校網站發布招聘信息。
2.報名方式及時間
報名采取我院赴相關院校、科研院所進行現場報名方式,每人限報一個部門的一個崗位。
報名時所需證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本科和研究生階段的學習成績單、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個人自薦材料、《太原工業學院赴校園招聘報名表》,主要科研成果、獲獎證書及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等。
報名時間:在我院赴相關院校、科研院所進行現場招聘時提前通知。
3.資格審查
學院招聘領導組組織招聘工作人員赴相關院校、科研院所進行現場招聘時進行資格審核。
4.招聘測試
招聘測試分初試與復試,分別在相關院校或科研院所進行。初試采取考核、答辯等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專業學習、基本素質等情況。復試采取試講或答辯的方式,進一步考察應聘者專業素質、業務知識、業務潛能和教育教學能力。如資格審查合格人員比例達3:1的崗位需組織筆試,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筆試合格最低控制分數線為60分。如資格審查合格人員比例不達3:1的,經考核合格后可直接進行復試。對于未形成競爭的崗位,可采取面試與考核的辦法。
成立招聘專家組,專家組成員應不少于5人,其中校外專家不少于50%。
5.考核、體檢
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負責對擬聘用人員進行考核。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職業道德、學習成績及遵守法律法規等情況。
體檢執行《山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修訂)》,對體檢不合格者,取消擬聘用資格。
經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研究,考核和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人員。
本次招聘體檢、考核等不合格人員一律不再遞補。
6.擬聘人員公示
擬聘人員報省教育廳、省人社廳審核同意后,在省人社廳、省教育廳和太原工業學院網站公示。
7.擬聘人員到崗實習
擬聘人員在公示期間無異議者,由學院通知本人到崗實習,時間為2個月。
8.辦理聘用手續
試用期滿,對試用合格且各種證件齊全的,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對試用不合格或證件不齊全的,不予辦理聘用手續。
七、工作紀律
(一)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切實做到公平、公開、公正,擇優聘用。
(二)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的有關規定,堅持原則,規范操作,嚴肅工作紀律,嚴守工作秘密,嚴格實行回避制度。對違反規定者,視情節輕重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應聘人員以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者,如偽造、涂改證件、證明等,或在測試和考核過程中出現作弊行為者,取消其應聘資格。
(四)公開招聘工作由省人社廳、省教育廳和學院紀檢監察室全程監督。
八、組織領導
本次招聘統一在山西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組及省教育廳領導下進行,實行一把手負總責和層層把關的責任追究制度,學院成立由學院黨政主要領導任組長,其他院領導任副組長,學院紀檢監察部門、人事處、相關部門及有關專家組成的招聘工作領導組,領導組辦公室設在人事處,具體組織報名、資格審查、初試及復試等工作。
九、聯系方式
聯系人:楊老師
聯系電話:0351-3567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