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職能部門及有關單位:
根據《太原工業學院制度建設年實施方案》安排,目前,制度建設工作已進入第三階段,請按照時間及工作要求深入細致、高質量完成該項工作。
一、時間要求
1.11月18日—11月30日,各單位根據反饋的意見,認真修訂已有規章制度,制定新的規章制度。修訂和新制定的規章制度應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并經分管院領導審閱后報黨政辦公室,同時提交規章制度電子版。
2.12月1日—12月10日,審核各單位上報的規章制度初稿,并反饋意見。
3.12月10日—12月31日,根據反饋意見,各單位對相關規章制度再行修改,定稿并經院領導班子集體討論,研究確定后下發執行。
二、注意事項
要按照“全面、合法、科學、規范”的原則進行制定、修訂。
1.制度制定。主要是指依據上級有關部門要求應當建立而尚未建立的制度,或在實際工作中存在缺項、遺漏等需要建立的制度,以確保學校制度健全、規范,減少工作的隨意性。
2.制度修訂。主要是指依據國家、省委、省政府出臺的相關政策,適應教育教學改革的要求,對涉及教育教學、管理運行、師生利益等方面的各項規章制度,對與相關部門條文沖突的內容進行逐條審核,及時修改不適應高等教育新形勢發展和已不符合學校實際情況的管理規定。制度修訂過程中有重大修改的要做好說明,并附說明文檔。
3.制度的制定、修訂要廣泛征集師生的意見,特別是一些重要規章制度的制定、修訂,要和相關部門共同研究,防止制度的不統一。
4.此次匯編制度為學校層面的黨務、行政類制度以及涉及師生切身利益的、全局性的制度。屬于各基層單位內部管理層面的規章制度、工作規定、紀律要求等的修訂完善,在征得分管或聯系領導同意后執行。
此次制度建設涉及范圍廣、時間長、任務重,且意義重大,請各單位高度重視,指定專人具體負責,認真工作,保證各項任務順利完成。
附件:太原工業學院規章制度目錄匯總表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