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優秀中青年拔尖創新人才的通知
院屬各單位:
根據《山西省高等學校131領軍人才工程實施辦法》(晉教人【2013】35號)、《山西省教育廳關于申報政府債劵資金支持高校提升服務轉型綜改能力建設項目的通知》(晉教財【2013】113號)文件精神及省教育廳安排部署,請我院符合優秀中青年拔尖創新人才條件的教師于2013年8月26日前將《高校“131”領軍人才工程優秀中青年拔尖創新人才申報書》一式三份報人事處,并將電子檔發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聯系電話0351—3566069。
注:優秀中青年拔尖創新人選拔條件為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入選者;國家優秀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省青年拔尖人才;省學術技術帶頭人;省高等學校中青年拔尖創新人才和優秀青年學術帶頭人;省教學名師;省部級科學技術獎或人文社科優秀成果獎一等獎(排名前3)或二等獎(排名前2)獲得者;其它省份省級拔尖人才;其他相當條件者。
附:1、《山西省教育廳關于申報政府債劵資金支持高校提升服務轉型綜改能力建設項目的通知》
2、《山西省高等學校131領軍人才工程實施辦法》
3、《高校“131”領軍人才工程優秀中青年拔尖創新人才申報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