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屬各單位:
根據省人社廳《關于做好2013年度全省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晉人社職字[2013]27號)和《山西省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答辯規則》(晉人職字[2006]30號),現將2013年晉升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學術答辯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加答辯人員范圍
凡參加我省高等學校晉升(含轉評)教授、副教授(含高講過渡副教授)、高級實驗師和全省實驗系列高級實驗師任職資格評審者,不論學校有無評審權,一律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學術答辯。答辯成績當年有效。
二、參加答辯須提供的材料
1、填寫答辯書一份(從省教育廳網<下載專區>下載,A4,手工填寫)。申報答辯的學科必須與本人從事的專業和擬申報評審的學科一致,不能隨意變換學科。
2、任現職期間、近5年來的學術技術工作總結(字數不超過2千字,用A4紙打印2份)。學術技術工作總結要點可填入答辯書相關欄目。
3、提交兩篇任現職以來以第一作者公開發表、代表本人最高學術水平、最新研究成果并與本人研究方向一致的學術論文原刊物各一本(須附網上檢索頁并加蓋學校審查印章),論文各復印2份。參加上年度答辯未通過者,再次答辯時須提交新發表的論文,否則不予接收申報答辯。
4、答辯論文要求。申報教授職務的,須提供被CSSCI或中文核心期刊目錄收錄的國家級刊物論文1篇(從2014年起,申報教授須全部提供核心期刊論文,2篇核心期刊論文中:申報教學型、教學科研型教授的,須提供被CSSCI或中文核心期刊目錄收錄的國家級刊物論文1篇、 2篇)。被SCI、EI、核心期刊(CSSCI和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收錄的請附收錄檢索證明(EI收錄的會議論文不算)。提交答辯的論文,凡發表在增刊、??⑻乜?、論文集、會議論文(含EI收錄的會議論文)、非專業和非學術性刊物上的無論收錄與否一律不算。發表在高校學報上的論文,其學校不能低于本校層次。未公開發表的論文、用稿通知、清樣和以前晉升職稱使用過的論文一律不能作為答辯材料。
提交的答辯論文不要用綜述性和教研教改性文章,要有反映自己專業研究成果的學術論文,否則評委無法對專業水平做出評價。晉升教授者主要講本人研究方向的前沿動態,避免將學科發展動態與自己的研究成果相分離。高職高專晉升副教授人員,綜述性和教研教改性的文章只限一篇。
答辯結束后工作人員當場將論文刊物原件退還本人。
三、答辯時間
答辯時間為30—50分鐘。前5-10分鐘簡要介紹本人近5年學術研究情況,包括本人學術研究進展情況及研究成果在本學科所處的位置,解決了哪些理論實踐課題,對本專業學科前沿動態掌握情況;本人答辯論文的主要學術觀點及學術創新點、教學研究(教學改革)成果。中間時間回答提問,后10—20分鐘點評、辯論。
四、答辯形式
1、實行答辯論文評判及專業答辯命題匿名制、現場答辯公開進行的辦法。允許參加答辯人員及其他人員旁聽。答辯者回答問題結束后,評委當場進行點評。
2、答辯以問答為主,可多次隨機提問,通過答辯考察了解答辯論文的真偽、學術水平的高低,衡量答辯者的教學科研成果在所從事專業領域內的學術位置和作用。對學術上有爭議的觀點,答辯人和答辯評委可將各自的意見寫成書面材料呈交高評會裁定。
3、為了維護答辯工作的公正性和嚴肅性,歡迎答辯人員對答辯工作進行監督,如發現弄虛作假、營私舞弊者,可向省教育廳職稱辦舉報。
五、命題
評委本著便于直接交流,又利于考察答辯者學術水平、能力的原則進行命題。答辯題目應涵蓋專業知識和考察創新能力等內容。評委根據答辯者提交的論文和總結,在此范圍擬出3道答辯題,答辯者從中選擇2道題回答。
六、評分標準
答辯成績實行百分制,論文、科研學術水平評價占總成績的50%,答辯成績占50%。答辯總成績分為三檔:優(85分以上)、合格(60-84分)、差(60分以下,不含60分)。答辯實行末尾淘汰。為了體現公平,按學校類別和晉升職務分類排隊。
1、學校分為兩類:第一類為本科高校,第二類為高職高專和成人高校。
2、申報職務分為三類:教授、副教授(高級實驗師)、高講過渡副教授。
評委根據答辯人的水平賦分后,再根據本人所在學校類別和申報類型按優秀、合格、差(不合格)3:6:1的比例進行排隊、確定名次。按得分高低,優秀比例不得突破30%,差的比例不得低于10%。答辯成績通知學校。
七、結果使用辦法
答辯結果提交高評會作為評審的主要依據之一。
1、凡答辯沒有通過的不能參加申報評審。答辯成績剛達到合格線,且學術水平、工作業績較差者,在評審時學科組一般不向評委會推薦。
2、破格晉升的答辯成績必須為優秀。
八、答辯人員注意事項
1、凡參加答辯的人員,答辯時不得攜帶任何講稿和提綱(個別學科晉升人員需使用投影PPT演示本人學術研究成果的,請提前告知工作人員準備)。
2、答辯開始,答辯人首先作自我介紹:本人姓名、所在學校、院(系),本人從事的專業及研究方向,所授課程名稱和申報職務。外語專業用外語答辯。
3、對答辯學科分組有異議的,請在公布答辯順序后及時申告、調整,答辯開始后不再調整。
4、按時到達指定答辯地點候答,不到者按棄權處理。進入答辯會場人員要及時關閉手機。
5、等候答辯或旁聽時,不得在會場隨意走動、交頭接耳、對答辯人評頭論足、發出任何聲響,以免影響答辯人現場發揮。
6、不能到答辯評委成員休息處找人,影響評委的工作和休息。
7、凡有違反上述紀律者,經勸阻無效,取消其答辯資格。
8、答辯時間:2013年6月10日至11日。6月9日(星期日)下午3點參加答辯人員到南內環街太原師范學院逸夫教學樓門前看答辯順序及具體安排。乘816路、824路、812路、606路、51路公交車可到達。因并州路修路,自駕車只能從南內環街太原師范學院南門進入,步行可從并州北路學校東門進入前往逸夫教學樓。同時在省教育廳網上發布答辯順序。
九、其他有關事項
1、我院報名及報送材料時間為于5月27日至5月29日,報名地點為人事處人事人才科,答辯費用(300元/人)在報名時一并繳納;申報學科仍按《普通高校職稱評審學科目錄》執行。
2、《山西省教育廳關于2013年山西省高等學校全省實驗系列晉升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學術答辯的通知》(晉教人函[2013]48號)文件可從山西省教育廳網站(http://www.sxedu.gov.cn/)查閱,或我院人事處網站查閱。
鑒于時間緊迫,請各單位及時通知到有關專業技術人員按時到人事人才科報名。
附件1、
2013答辯書.rar (請手工填寫)
附件2、
普通高校職稱評審學科目錄.doc